跨国高管或雇员签证职业移民

L-1是一种非移民、双重意向的签证类别,使跨国企业能够从它的境外机构派遣行政主管、高层管理或拥有特殊知识的技术人员到其美国公司工作。它也允许目前在美国尚没有分公司的企业派遣它的行政主管、高层管理或具有特殊知识技术人员到美国设立分公司 。

LEE & LEE律师事务所在为外国雇员申请签证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。我们的律师知道如何正确执行程序,以避免出现可能导致不必要延误和开支的错误。

如您有意向将国际员工派遣到美国分公司工作,请致电LEE & LEE律师事务所商讨您可能的选择,电话:206-395-5485

了解签证L-1规定

L-1签证没有年度名额限制。所有符合资格的雇员在初到美国设立新分公司时可以停留最多一年, 符合L-1其它类别申请资格的雇员可以在美停留最多三年。L-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申请L-2签证随同赴美。我们经验丰富的律师可回答您关于L-1签证的更多问题,并帮助您确定为外国雇员获得签证是否有助于您的商业利益。

请联系我们获得专业帮助

如您需要帮助获得L-1就业签证,请致电我们位于华盛顿州西雅图的办事处,电话:206-395-5485。您也可在线联系我们。

我们的移民法律师能够使用英语或多种亚洲语言与客户沟通。

EB-1C批准通知.pdf

L-1批准通知.pdf

此节更多内容

我们提供的法律帮助